本文件指导DIBAO电动摩托车保修工作的执行。请在使用的车主仔细阅读,以保障在车辆保修时的权益。
一、 对象与适用地点
本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DIBAO品牌两轮电动摩托车产品。保修工作在DIBAO的分销代理商处进行。
二、 保修范围
- 保修包括对因材料缺陷或制造、组装过程中的瑕疵而损坏的零件、部件进行修理或更换,前提是产品已按说明正确使用和保养。
- 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更换部件是由DIBAO免费提供的原厂正品部件。
- 如果通过修理或更换部件可以纠正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故障,DIBAO不承担回收或更换整个产品的责任。
三、 保修条件
产品或零部件在完全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获得保修:
- 属于保修对象且在保修期限内。
- 经确定损坏是由制造商的缺陷或组装过程引起的。
- 保持原始形状,未发生变形或翘曲。
- 有信息和档案证明已完全执行了DIBAO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使用说明中建议的预防措施。
四、 保修期限与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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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 |
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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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架、车叉及机械部件 |
36 个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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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气部件 |
24 个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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额定功率1000 W的电动机车辆的电池 |
15个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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额定功率不超过800 W的电动机车辆的电池 |
18个月 |
对于符合保修条件的电池:前12个月内适用以旧换新形式;其余月份适用“同等保修”形式。或根据各地区的单独政策执行,但最低不得低于上述规定的时间。
五、 保修范围外的损坏与服务
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:
- 因未经授权的修理、调整、连接配件或更改设计而导致的损坏,包括更改功率、速度、结构或短接车辆部件。
- 产品曾在DIBAO系统之外的机构进行过修理;使用了非正品或未经制造商指定的零部件、配件。
- 因昆虫、动物、切割行为或机械撞击导致零部件鼓包、变形、翘曲的损坏。
- 因自然灾害、洪水、火灾、化学品、破坏行为或超出制造商控制范围的外部影响导致的损坏。
- 因保管不当导致的损坏,例如将车辆或零部件长期存放在潮湿、阳光直射或靠近高热源的地方。
- 因事故、在水浸条件下操作车辆或受泥沙、尖锐物品及其他外物影响导致的损坏。
- 使用过程中的自然磨损,如刹车片磨损或蓄电池/电池容量逐渐减少。
- 因未执行预防措施、未进行定期保养或未按照制造商说明进行修理、保养而导致的损坏。
- 使用错误的规定电压或因未按说明操作、使用而导致短路、火灾、爆炸。
- 零部件失去制造商的封条或已被拆卸。
六、 免责声明
如果使用者在未获得DIBAO越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技术参数、修改车身形状或自行修理,该产品将不再享有保修。客户需自行承担更改后车辆安全的全部责任,并必须确保车辆的使用符合越南法律。DIBAO越南对擅自更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。
更换或使用非正品零部件(尤其是蓄电池/电池和充电器)所产生的一切风险,均不属于DIBAO越南的责任。